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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台媒最新消息:美光公司控告联电窃秘案件,台湾法院正式宣判了。联电被判处罚金1亿。联电针表示将依法提起上诉。
其中三位涉事人员何建廷判刑5年6个月,罚金500万新台币(单位下同);王永铭4年6个月,罚金400万;联电协理戎乐天判刑6年6个月,罚金600万。
联电因帮大陆开发技术,遭台湾政府、美国政府联合施压制裁。宣布此不公平诉讼结果。
联电强调,并未违反商业秘密法,将依法对有罪判决及高额罚金提起上诉。
联电表示,本次DRAM技术研发,是台湾政府投审会事先核准之专案,联电以自有技术為出发点,由三百多位工程师组成的研发团队(其中多数为联电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通力合作,耗时超过二年自主开发DRAM制程,且保留相关研发纪录,期盼经此过程训练的DRAM研发人才与研发结果能根留台湾。除了工程师们的努力之外,联电多年累积的研发经验及传承,更是驱动开发的中流砥柱。
联电是台湾第一家半导体公司,一向正派经营,尊重知识产权,对台湾半导体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贡献良多。联电所有技术均為研发团队自主研发或取得第三授权。
為有效保护客户包括营业秘密在内的知识产权,联电在营运的每一环节皆有健全的资讯分级、存取控制及监管机制。联电并定期对员工施予智财保护相关之教育训练,以提升员工的法遵意识;定期进行稽核,确保员工执行业务符合公司智财权保护政策。除前所述政策及作為外,联电也持续引进更為縝密及先进的管理措施及系统,以期能不断加强并完善智慧财產权之管理。
联电并未违反营业秘密法,并将依法对有罪判决及高额罚金提起上诉。在上诉审中,联电将提出本案调查及审理过程中诸多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议之处,譬如侦讯过程中有不当诱导讯问;对联电有利的陈述未能详实记载於调查笔录中;电磁及其他证据在监听上不符规定等等。联电坚信上诉法院若能依法并公正审酌本案证据,必能证明联电并未违反营业秘密法。
美光与联电、晋华的诉讼案。简单回顾:
2017年12月,美国存储芯片巨头美光科技在美国加州联邦法庭起诉联华电子与福建晋华,称联华电子通过美光台湾地区员工窃取其知识产权,包括存储芯片的关键技术,并交由福建晋华。
2018年1月,联电向福州市人民法院递状,控告美光在DRAM及固态硬盘(SSD)等存储产品涉嫌侵害联电大陆公司专利,导致美光科技26种芯片产品在中国遭到临时禁售。
2018年7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美光半导体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进口十余款Crucial英睿达固态硬盘、内存条及相关芯片,并删除其网站中关于上述产品的宣传广告、购买链接等信息。同时裁定美光半导体(西安)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进口数款内存条产品。
2019年传:晋华或主动放弃DRAM,转向晶圆代工 ,以企与美光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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